刘丰河
Liu Fenghe

医学教育工作者。长期关注、思考宇宙人生的真相,打破传统方式,用“依真说真”的方法论通达真实的全部——存在、能力、作用,清晰地揭示了生死烦恼的绝对虚幻和真我无生无灭的绝对真实,直下享受永恒的自在、自由、圆满。著有《存在自在》(千寻出版社,2025年9月)。

2026-08-13

阅读时长21分钟

#哲学·文明

在人的意识中,身体通常被视为承载了人的能力——眼可见,耳可闻,鼻可嗅,舌可尝,身可触,脑可思维,肢体可行动。人们习惯于将身体视为“自我”,将其认定为“自我”的边界。然而,随着智能科技的发展及其与生物技术的融合,人的能力的边界被不断突破与延展。例如,脑机接口使得意识操控机械成为可能,智能义肢为肢体赋予了新的能力——这些技术不仅模糊了我们意识中的身体边界,也动摇了对自我的定义。人们会问:在数字智能时代该如何定义身体?人机融合体的性质是什么?甚至会问:如果人机融合体能承载“我”,那人工智能机械体是否也能承载“我”?“我”是血肉之躯,是人机复合体,还是一种意识现象?到底什么是真实的我呢?


要回答以上问题,必须追问什么是真实。若不通达真实,就无法明白何为真实的我,身体的本质与意义也将无从清晰。因此,本文将首先探讨真实是什么,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与真实相符的我观和身体观。


对真实的探求,贯穿人类思想史,是人类不懈的根本追求。若能通过对身体观的当代思考,再次激活对这一根本议题的思索,其意义将超越纯粹的学术探讨。



一、

真实是什么?

真实是什么就是什么,不能人为地规定真实是什么,也不能通过人为的方式求证真实和建立真实的概念,因为人为的方式依赖人的觉知和意识,有局限性。


不能依赖觉知和意识判断、求证真实,因为不能肯定觉知和意识到的就是真实,例如梦幻;不能依赖觉知和意识判断、求证觉知不到和意识不到的是真实,因为觉知和意识无法对此做出判断、求证。依赖觉知和意识判断、求证真实的方法有严重缺陷,危害极大。

真实本来现成,就在当下,通过“依真说真”的智慧,直指真实,便可领悟。“真”的要素首先是存在。存在是一切的前提,是一切必不可缺的要素。离开存在就没有一切,就没有真,没有生灭。存在必然无生无灭,必然是绝对的。存在有能力才能作用,无能力就不能作用。没有离开存在的能力,也没有离开存在的作用,全部的真实就是存在真实、能力真实、作用真实。任何作用都必然是存在起的作用,任何作用的结果都必然是存在作用的结果。存在真实就是存在真实,作用真实就是作用真实。存在真实不是作用真实,作用真实不是存在真实,不能以存在真实替代作用真实或以作用真实替代存在真实,也不能以作用真实推理、判断存在真实。绝对不可将存在真实与作用真实相提并论、混为一谈。作用的生灭变化是由存在能力保证的,否则就不会有作用的生灭变化。存在不作用就没有生灭变化,存在作用就显现生灭变化,而存在不会有生灭变化。人为方式(依赖觉知和意识)规定的“存在”和人为方式证明的“存在”都是作用,都是生灭变化的,都不是存在,作用者才是存在。因为存在绝对不变,存在能力决定、保证作用的生灭变化,所以作用的生灭变化必然不能改变存在能力,也因此,作用及其生灭变化必然是绝对虚妄的。因为存在作用时只能觉知到作用,不能觉知到存在,所以通过觉知和意识判断、求证的“真实”只是作用的幻相,不是绝对的真实——存在。


存在是绝对的真实,是真正的作用者,因此,存在才是真实的我,觉知到的身体是假我。



二、

我是作用的主体

我是作用的主体,我必然是存在。


人们会说,我有觉知、思维、行为(简称觉思为)能力,可以起觉知、思维、行为的作用。此处的我是发起觉知、思维、行为作用的主体。我既然是作用的主体,能起觉知的作用,那就不可能是觉知之所觉知,不可能是所觉知的身体。人们凭感觉说所觉知的人身是我,是错把身体当成了作用的主体。既然我是作用的主体,我的觉知作用是不变的,那么我的觉知能力就应该是不变的,因此,具有觉知能力的我必然是不变的。既然我具有不变性,我就应该没有生老病死。而所觉的身体有生老病死,刹那变化不停,具有变化性。具有变化性的身体不可能有不变之时,也就不能解释不变的觉知作用。所以,所觉身体非我,只是我的所觉,是我作用的显现。

从小到老,身体刹那变化不停,任何一个刹那都不能停留,更不能与其他刹那同在。如果身体是我,当我观察身体从小到老刹那不停地变化时,是哪一刹那的身体在观察呢?观察到的又是哪一刹那的身体呢?如果是这一刹那的身体在观察,那只能观察到这一刹那的身体,并不能观察到其他刹那的身体,我又如何知道我是从小到老的呢?我明明是以不变的觉知在觉知身体的无常变化,那么无常变化的身体怎么可能保证不变的觉知去觉知身体的无常变化呢?有能力觉知、观察的我并没有改变过,绝非刹那变化不停的身体。



三、

以真实确定我

不明白真实是什么,就不会明白真实的我是什么。


真实是什么就是什么,不是什么就不是什么,不可妄加判断。真实包括存在真实、能力真实和作用真实。三者不可互相代替,混为一谈。


以觉去判断什么是真实时,判断的对象和结果均为所觉。觉是主观决定的,觉则有所觉,不觉则无所觉。以不同的感官去感觉,所觉就不同。即便是以同一个感官去感觉,觉的方式不同,结果也不同,例如以肉眼裸见与借助显微镜,见的结果就不同。这是以觉这个作用来判断时的真实情况,是觉之真实。如果以觉和所觉来说我是什么的话,不觉的时候既没有觉也没有所觉,我就应该不存在;觉的时候,见、闻、嗅、尝、触各不相同,所觉更是有无量多,那我是哪个觉,哪个所觉呢?以觉来判断真实,没有一个固定的、唯一的真实,而觉的主体却是唯一的,这个唯一的我不是觉也不是所觉。凭觉知判断我是什么,显然是错误的。


意识完全是我主观决定的,我生则有,不生则无,主观有什么意识就有什么样的意识内容,这是意识真实。意识是主观决定的、无穷无尽的。以意识来说我是什么的时候,我应该是意识的主人,而不是意识的内容。我生意识则有意识,不生则无,意识和意识的内容怎么可能是我呢?


行为是我主观决定的,我作用则有,不作用则无,有什么样的行为就有什么样的行为结果,这是行为真实。行为是主观决定的、无穷无尽的。以行为来说我是什么的时候,我应该是起行为作用的主体,而不是行为和行为的结果。我起行为的作用则有行为,不起则无,行为和行为的结果有无量多,行为和行为的结果怎么可能是我呢?


综上所述,觉知、意识、行为等作用具有主观多样性,而我是作用的主体,是唯一不变的,不能通过作用来判定我是什么。通过具体的作用来考察、研究、实证的结果实际上是我的作用,并非是我。


以存在来说真实的时候,存在就是存在。存在是绝对的、独立的、无生无灭的。觉知、思维、行为等作用依赖主观,并非独立的、绝对的、无生无灭的,不可与存在相提并论。存在既不是觉思为的有,也不是觉思为的无,也不是觉思为的种种变化形态,故不能以觉思为等作用来描述、判断、求证存在。所有关于生灭、变化、来去、时间(过去、现在、未来)、空间(边界、内外、大小)等的说法,都是存在的作用的相关说法,无关乎存在。作用就是存在的作用,不是存在,不可将作用与存在混为一谈,不能用作用来描述、判断、求证存在。


存在是绝对真实,离开存在必然没有能力,也没有作用,因此,存在必然是作用的主体,真正的我必然是存在。


当以觉去认识、判断什么是真实时,必然不可能把觉不到的当作真实,必然认为所觉知到的才是真实,认为作用的主体——我也必然是所觉知到的,于是只能在所觉知当中寻找真实和我,这样就排除了觉不到的存在,结果把究竟的存在真实——真正的我迷失了。基于这样错误的求真观念,只能认为所觉的身体和世界是真实的,所觉的身体是我,殊不知这样就迷迷瞪瞪地制造了假我、假世界,就如同在梦中求真一样。这是迷惑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四、

以觉知、身体与存在

的关系确定我

人们常常通过觉知和意识判定身体就是我,而且认为我可以产生觉知和意识,似乎产生觉知、意识的我就是所觉知、所意识的身体。这里出现了一个大问题:感觉到的身体是从无到有、变化无常的,而觉知是不变的。不变的觉知应该由不变的存在来决定,怎么可能源自于变化无常的身体呢?!如果身体能够保证觉知不变,那身体就应该有绝对不变的存在来保证不变的觉知作用。身体从无到有的演变过程中,无论宏观还是微观,若无这样不变的存在,那就不能保证不变的觉知作用;若有这样不变的存在,那此存在与觉知就不应该是有了身体以后才有的,也不应该在人身体消失以后消失。也就是说,在人未生前、人生的整个过程当中以及死后,都应该有此存在的觉知能力来保证不变的觉知作用,那就不应该说是身体能起觉知作用,也就是说身体不是我,此存在才是我。此存在既然是不变的,那就应该本来如此,无生无灭,无始无终。有人可知出生前和死后的事实也证明,具觉知能力的不变的存在并非身体形成时产生的,也不随身体的消失而消失。综上所述,不是身体觉知到了身体,而是具觉知能力的存在所起的觉知作用觉知到了身体,身体只是存在起觉知作用时觉知到的身体,身体在存在内,而不是身体内有存在。


觉知在存在之内,所觉的身体必然也在存在之内,所觉的宇宙万有必然也在存在之内。如果身体在存在之外,要觉知到身体的话,要么觉知从存在内出来,要么身体进入到存在之内。如果身体进入到存在之内,就意味着存在被改变了,不是无生无灭、绝对不变的存在了,这不可能。如果存在的觉知能跑到存在之外,就意味着存在内没有了觉知,存在外就多出了觉知,就意味着存在内外都发生了变化,就意味着存在被改变了,不是无生无灭、绝对不变的存在了,这是不可能的。综上所述,身体不能进入存在之内,觉知不能跑到存在之外,而觉知能觉知到身体,因此觉知和身体必然同在存在之内。觉知到的身体在存在之内,觉知到的宇宙万有也必然在存在之内。也就是说,觉知到的身体和宇宙万有都是此不变的存在的觉知能力所起的觉知作用觉到的现象,是存在作用显现的相,并非实存在。预知梦可以预知未来出现的事情,说明所觉知到的身体和宇宙万有都是存在的作用的显现,是存在的觉知作用之所觉知。


以上所述有力地否定了身体或灵魂是我的说法,否定了身体有知或灵魂有知的说法,也否定了我有生死轮回、投胎转世的说法,因为真正的我——存在是不生不灭、不来不去的,身体、灵魂以及灵魂投胎转世等现象,只不过是存在作用时意识建立的幻相,犹如梦幻。



五、

以存在与觉知的

关系确定我

觉知必然是我觉知,存在、我、觉知必然密切相关。通过分析存在、我、觉知之间的关系,即可确定真实的我。


如果是不同的觉知出现在一个存在里,就会形成同一个存在却有不同的觉知的矛盾,也就是同一个我却有不同的觉知,这是不可能的。


如果是不同的觉知(你、我、他的觉知)分别出现在不同的存在里,觉知与觉知之间就不应该有什么联系,就不应该发现有不同的觉知。因为存在是绝对不变的,没有什么能出入存在,当然觉知也不能出入存在,否则存在就有生灭变化,这是不可能的。实际上,人们觉得“觉知与觉知之间可以相互觉知、有联系”,这说明不存在“觉知与觉知之间的间隔”,觉知就应该在同一个存在里,觉知就应该是同一个存在的觉知。


所以,觉知只能是同一个觉知,且只能出现在同一个存在里。


存在是唯一的,觉知是存在的觉知。我是唯一的存在,觉知是我的觉知。同一个存在不可能有不同的觉知,存在的觉知必然是唯一的。我不可能有不同的觉知,我的觉知必然是唯一的。因此,我是遍觉一切的,所觉的“我”“你”“他”“它”都是我觉之所觉。



六、

以觉知、思维、行为

的能力确定我

存在具有觉知、思维、行为的能力,可以起觉知、思维、行为的作用,那么我必然是存在。


如果存在本来没有觉思为的能力,就意味着存在本来不能直接起觉思为的作用,那事实中的觉思为作用就应该是由存在的其他能力的作用而生,我就应该是存在作用的产物。而存在本来没有觉思为能力,却能通过作用生出觉思为能力,且保证觉思为的能力不变,这不可能。因为,如果存在的能力所起的作用是不变的,就不能保证觉思为能力作用的灵动性;如果存在的能力所起的作用是变化的,就不能保证觉思为能力的不变性,因而也不能保证觉知作用的不变性和思维、行为作用的连贯性。所以,觉知、思维、行为的能力不是作用所生,而是存在固有的。实际上,存在的所有作用都必然是存在固有的能力决定的,根本不会出现作用生成能力的情况。也就是说,真正的我是存在,具有觉知、思维、行为的能力,可以起觉知、思维、行为的作用。我不是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作用生成的,而表现为物理、化学、生物等现象的身体是我作用的产物,是我的化现,身体并没有能力起作用。“身体形成神经,神经产生意识,意识建立我”的逻辑根本就不成立。


我是绝对的存在,无生无灭。我的能力是存在固有的,也是绝对的,无生无灭的。我决定作用,作用不能制造我。存在即能力即我,我怎么作用都是不变的,因此,我怎么作用都是无碍的、自在的、自由的、圆满的。



七、

假我的建立

存在起作用,就可以觉到作用,而且认为是我觉到了作用,我是觉和作用的主体。由于存在觉不到存在,只能觉到所觉的作用相,又因为迷惑的意识不知道作用的主体是觉不到的存在,于是就以觉去认识什么是真实、什么是我。当我们以觉在所觉当中寻找作用的主体时,由于我主观要起什么作用,身体就会跟着联动,有什么东西刺激到身体,就觉得身体有相应感觉,例如我想用手敲桌子,手就会随我的念而动,并且会感觉到手疼,于是错误地认为身体是作用(包括感觉)的主体,这样就把所觉的身体当成了我,把所觉的其他当成了我的世界。实际上,我是觉的主体,并不是所觉。身体和世界都是我的所觉,是我作用的显现,这其中不可能有我。在梦中被打疼了,以为被打的是我,结果疼醒了,发现那个梦中“我”和“我的疼”都是造梦者(存在)作用的产物。人们做的梦中,有一种是预知未来的梦,梦中的情景在日后的现实生活中丝毫不差地重现。预知梦梦到的人世间正是醒中的人世间,梦到的我正是醒中的人我。预知梦也就是人生这场梦,人生跟普通的梦的性质完全一样。人生这场大梦结束以后,人我和人世间都消失了,而存在不消失,存在可以继续制造并觉知“我”和“我的世界”。


迷时,人们之所以把身体当作我,就是因为我能直观地觉知到身体可以随我的意识而动,而且身体受到外来刺激时,会引起我的感觉和其他反应,身体与我密不可分。按照这个思路,也应该把宇宙万有当作我,因为宇宙万有与身体无缝连接、密不可分,离开宇宙万有,身体刹那不能存在;我动时,不仅身体在动,周围的一切也都会随之而动,我的作用无所不到;刺激身体我会有感觉,天气变化我也会有感觉。这样,与其说是身体在作用,不如说整个宇宙在作用;与其说是身体在感觉,不如说整个宇宙在感觉。如此来讲,与其说身体是我,不如说整个宇宙是我。为什么一定要说我的作用就是身体的作用,我的感觉就是身体的感觉,而不是整个宇宙的作用、感觉呢?怎么能够只把身体当作我,而不把整个宇宙当作我呢?既然宇宙整体是我,那宇宙万有的个别生灭就不应该说是我有生灭,身体的生灭也不应该说是我有生灭,乃至宇宙万有的一切生灭,都不应该说是我有生灭,因为宇宙整体并无生灭,生灭只是宇宙的作用现象。宇宙的本质是存在,存在无生无灭。


如果戴着手套感觉物体,是手在感觉,手套在感觉,还是我在感觉?如果说是手在感觉,手并没有直接接触到物体,离开手套,就不应该有此感觉,也就是手套必然参与了感觉,是感觉当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如果戴着手套拿竹竿去感觉其他,竹竿也必然参与了感觉,是感觉当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如此,怎么能把感觉归结于手呢?如果把感觉归结于手,也应该把感觉归结于竹竿和手套。人失去了手,并没有因此失去感觉,还能把感觉作用归结于手吗?失去了手就等于失去了我吗,就等于我没感觉了吗?那能把感觉归结于身体吗?如果身体消失了,就一定意味着我和我的觉知等作用就没有了吗?那人类产生之前,难道就没有我和我的觉知了吗?如果这个逻辑成立,就不应该有存在这个真正的我,也不应该有真正的我的觉知作用,当然也不应该有我觉知到的人,更谈不上有人我,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实际上,感觉等一切作用不能归结于竹竿、手套、手、身体,乃至任何所觉知,因为觉知、所觉知等一切现象都是存在作用的显现,存在才是真正的觉知者、作用者。存在无生无灭,能力无生无灭,觉知等作用无所不在,存在才是真正的我。


如今科技发展出现了人机融合技术,这使人们对如何界定身体、如何界定我展开了新的思考:当瘫痪患者能用智能假肢打字交流、通过电子皮肤感觉世界时,何以为我?如同不能将感觉等一切作用归结于竹竿、手套、手、身体,也不能将作用的主体归结于智能机器延展而来的“智能身体”,存在才是真正的觉知者、作用者,存在才是真正的我。


我的所觉知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身心,一部分是宇宙万有。迷时不知存在是我,有的人以身体为我,有的人认识到宇宙万有与我密不可分,认为宇宙万有即我,这两种“我”都是生灭无常、无奈的,更不可能自在自由。然而,所觉知的性质都是存在的作用,都是存在的觉知作用的显化,断不可以身体为我,也不可以宇宙万有为我,身心、宇宙万有只是我的化现。存在才是真正的我,能力本有全有,作用应有尽有,我是自在自由的。我现宇宙万有,但宇宙万有不是我。


迷时,存在每次作用都会建立“我”。存在无始无终,作用无量无边,意识建立的“我”也不可计数。因为不知作用绝对虚幻,意识当中的“我”不空,于是就有了不同的众生之“我”,每个“我”将其他众生分别为“你”“他”“它”。看似有无量的我,其实存在是唯一的我;看似众生各有觉知和意识,实则皆是存在的觉知和意识。存在的觉知能力是唯一的,觉知作用必然也是唯一的。如觉到的人我、梦中我和人生结束以后的所谓灵魂之我,有三个“我”。觉知三个“我”的是一个觉知,认为三个“我”都是我的是一个意识,绝非三个“我”各有觉知和意识。也就是说,存在没有智慧的时候,不知道存在是我,却执着所觉的每一个“我”为我,同时执着“我”之外的众生为“你”“他”“它”,殊不知所觉的“我”与众生并没有觉知和意识。


迷时认为人的身体是我,认为人我有来有去、能觉知。身体灭后,真我不死,真我建立的人我之识还在,于是有了所谓的灵魂之我。又认为灵魂之我有来有去、能觉知,于是就有了灵魂之我的生死轮回。其实,不存在人我,也不存在灵魂之我;人我不能觉知,灵魂之我也不能觉知;既无人我的来去出入,亦无灵魂之我的来去出入、生死轮回。真正的我是唯一的存在,无来无去,无出无入,来去出入只是我的作用幻现。所谓生死轮回,是真我迷惑的意识建立的,与梦幻的性质无二无别。



八、

假我不能起觉知

和意识作用

迷时,存在的意识建立了假我。我必然有觉知和意识,必然不能把我觉知和意识到的其他当作我。觉知和意识到的“我”必然是假我,绝不会有觉知和意识能力,正如梦时觉知、意识到的梦中我不可能产生觉知和意识,醒时觉知、意识到的人我也不可能有觉知和意识。认为假我有觉知、意识,是真我的错误认识。


人在生时,意识会认为人我有觉知;人死亡以后,意识又迷惑地认为灵魂之我有觉知。其实,既不是人我有觉知,也不是灵魂之我有觉知,都是存在在觉知;既不是人我有意识,也不是灵魂之我有意识,都是存在建立的意识。存在的觉知必然是唯一的,不可能有不同的觉知。人们之所以认为有不同的觉知,是因为意识将所觉知分别为不同的独立个体,认为每个个体分别有觉知。这就如同造梦者现梦中多人,迷惑的意识没有认识到造梦者是觉知、意识的产生者,错将梦中我当成能觉,梦中的其他当成我的所觉,同时错误地认为梦中的每个人各自有觉知。其实梦中不存在每个人的能觉、所觉,能意识、所意识,只有造梦者的觉知和意识。


如果用手指去触摸,意识会认为每根手指分别能触、能觉。如果用手指触摸桌子,意识会认为手指是能触的我,桌子是所触。如果用两根手指相互触摸,当意识用甲手指触摸乙手指时,好像是甲手指触摸到了乙手指,反过来用乙手指触摸甲手指时,又好像是乙手指触摸到了甲手指。如此,同一手指此时被意识当成了能触的我,彼时又被意识当成了我的所触,那手指到底是我还是我的所触呢?迷时意识认为能触的是我,所触是我的所触。没有触摸的意识时,就没有能触的我和所触。能触的我和所触完全是意识安立的。其实,觉知、意识的来源是一个,既不是手指,也不是身体,而是存在。迷时意识不明白存在是真正的我,便会随意安立“我”和“我所”,把身体当成能觉的身我。身体生灭无常,根本不能保证觉知的不变,怎么可能是真正的我呢?是谁把儿时的身体当作儿时的我,把成人时的身体当作成人时的我,以为身体能产生觉知和意识?身体生灭无常,这个“谁”必然不随身体的变化而变化,不属于身体,这个“谁”必然是存在。


梦时以为梦中人有觉知、意识,醒时以为醒中人有觉知、意识,濒死体验时以为濒死体验当中的“我”有觉知、意识,催眠时认为催眠境界中的“我”有觉知、意识,人生时以为身我有觉知、意识,死后又认为灵魂之我有觉知、意识,连体人认为各自有独立的觉知、意识。这是因为存在起作用时没有认识到存在是真正的我,而以“能觉者”为我,并且在所觉当中寻找我出现的迷惑认识。其实,存在是觉知和意识的主人,绝不可将所觉知的“我”当成能觉知、能意识的我。


玩VR(虚拟现实)游戏时,即便意识清楚游戏中的“我”不是我,还是强烈地感觉到我就是游戏里面的角色,而不是人这个身体。如果这一生我都在玩这个游戏,而不知道有这么一个身体,那一定会认为游戏中的角色就是我。这个例子说明,以所觉来定义我时,我所觉知的是什么,就会认为我是什么。我们必须明白:不能以觉知在所觉知当中寻找来的 “我”作为我。迷时,存在以所觉知的作用相为我,故建立了无量的我:人我、动物我、植物我、矿物我,宏观我、微观我,物质我、精神我……


觉到身体时,就认为身是我。觉不到身体时,就没有身我了。身体消失后,觉到的是灵魂,就认为灵魂是我。当灵魂再次“获得”身体时(意识迷惑,认为灵魂可以获得身体,实际上灵魂并没有能力获得身体),就又认为身体是我。迷时总是把能觉归于所觉,能意归于所意。没有觉知时,就没有能觉的我了。没有意念时,就没有能意念的我了。没有觉知和意念时,还能生觉知和意念,生觉知和意念的才是真正的我,即能起觉思为作用的存在才是真正的我。


意识迷惑的根源在于以觉知来判断真实是什么、我是什么。若意识明白觉知是不变的,便不会将变化的所觉知定义为我;若意识悟到存在是我,就再也不会建立各种各样的假我了,也就没有了各种假我所谓的生死烦恼。


人生从小到老每一刹那的人我、梦中我、醒时我、催眠当中的我、濒死体验中的我,似乎各自是我,各自有觉知和意识,都能起作用。那么,能觉知、意识到不同“我”的又是谁呢?既然是一个我觉知、意识到了不同的“我”,那我就不可能是各个不同的“我”当中的任何一个,因为任何一个“我”都有阶段性、局限性,不是一直在,不能和其他的“我”同时在,不能觉知其他的“我”。其实能觉知、意识到不同的“我”的才是真正的我,存在才是真正的我。真正的我——存在——迷时却认为各个不同的“我”是我。


综上所述,存在是觉知和意识的唯一来源,各种“我”只不过是存在作用时意识建立的产物。作用及作用的产物没有能力,不会产生作用,不会有觉知和意识。



九、

存在是唯一的我,

意识是唯一的我的意识

存在是觉知与意识的唯一源头。存在的觉知是唯一的,存在的意也是唯一的。迷时,意识没有认识到存在是唯一的我,是此唯一的我产生了觉知和意识,于是存在起不同的作用,意识就建立不同的我,并认为意识建立的不同的我各有觉知和意识:起梦的作用,就建立了梦我;起醒的作用,就建立了醒我;起濒死体验的作用,就建立了濒死体验之我;起冥想的作用,就建立了冥想之我。


人有的时候会忘我——既觉不到人我,也没有人我的意识。这引出了十分重要的问题:是什么在觉人我?又是什么忘了人我?是什么让人我的意识产生又消失?能完成这些的绝不可能是人我。


如果觉知、意识真由人身产生,就不会有忘人我的情况。有时人受了伤都毫无觉察。濒死体验中既有濒死体验中的我,同时又能觉察到人身,且认为人身并不是我。这些情况皆说明,觉知和意识绝非由人身产生。


忘我时并非无知,不是处在如睡着般无知的状态。知道忘我,正是觉知仍在工作的证明,只是此时没有了人我的意识。例如在禅定中,没有了身、心(意念)、世界,脱离了这些,觉知反而愈加清晰,这更证明了觉知不源于身体等觉知对象。忘我时“隐退”的只是人我假相,存在仍在觉知。知忘我的正是存在本身,这觉知的源头永在。


存在作用时,觉一直在,但意识只注意所关注的作用,没有被关注的“我”便被遗忘。刚醒来时,明明起醒这个作用的是我,醒来的意识却不知道我是谁,正是存在之我忘了人这个假我。梦时忘醒我,醒时忘梦我,冥想时忘人我,濒死体验时忘其他我,今生忘过去生我,死后忘今生我。这些遗忘恰恰证明:忘我时还在起作用的是存在本身,假我被遗忘实际上是存在没有呈现假我的意识。当意识将前述所有的“我”联想在一起时,将一切联想在一起的意识不是前述任何一个“我”的意识,而是存在产生的意识。意识悟时,便可确定存在才是觉知和意识的唯一来源。通过觉知而意识到的“我”并非真正的我,不可能有觉知和意识。同理,通过觉知而意识到的“你”“他”“它”并非实有,也不可能有觉知和意识。


存在不灭,真我永恒,自在自由,圆满无限。



十、

真实之我的

价值、意义

迷时,将假我当真我,生死烦恼,无可奈何。真实的我是无生无灭、具足一切能力、能起一切作用的存在,真实之我的价值在于真实本身。一旦通达真实,自然了却迷时制造的生死烦恼,回归本真,享受到本有的自在、自由、圆满,智慧妙用,圆满无限。



结语

“我是谁,谁是我”,是人生必须回答的问题。讨论我究竟是什么,有助于认识真实,根治人类因不明真实带来的生死烦恼,帮助人们认识人生真正的价值。用“依真说真”的智慧,便可通达真实的全部——存在、能力、作用,明白真正的我是存在。


生死只不过是无常大海中的一朵浪花,人工智能、人机融合等“人力”又能奈无常几何?只有觉醒,才能于虚幻中通达真实,于生灭中领悟永恒,实现彻底的自在自由,无限圆满。